关于2023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公示

核心提示:公示期自2023年8月 18日至8月24日,共7天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粤府〔2023〕34号)《关于印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工〔2019〕115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自2023年8月 18日至8月24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1.2023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奖补资金分配计划表.doc

附件2.2023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奖补资金绩效目标表.xls

附件3.2023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奖补资金任务清单.doc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8月18日

联系人及电话:廖立颖,020-83133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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