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融资租赁发展专项资金”的目的和意义?

   2018-05-10 东莞市商务局29
核心提示:为推进实施方案有效落实,确保惠企政策能落地,提高惠企政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经反复研究,今年我们又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商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主要包括稳增长调结构、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促进企业开拓境内外市场、促进外商投资与对外投资、促进会展业发展、促进融资租赁发展以及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等方面。为便于企业申请,还相应出台了《东莞市商务局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近两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8号)和省政府制定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52号),都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更好地发挥融资租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的作用。我们省内城市深圳前海、广州也先后出台了促进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有力措施,特别是广州在2014年和2016年分别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融资租赁业发展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工作方案》,专门设立融资租赁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融资租赁企业落户增资、效益贡献、项目补贴和平台建设等奖励,且财政资金对融资租赁行业拉动绩效明显。

对此,为了进一步加快我市融资租赁行业发展,我们参照先进地区做法,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工作方案》,并在《工作方案》中设置了融资租赁专项资金,鼓励融资租赁企业落户增资、支持企业不断开拓业务、积极投保化解经营风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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