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企业开拓境内外市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17)82号)文件精神,对参加《境内外贸易型展览会推荐目录》指定的境内贸易型展会和经市商务局同意备案的展览会,对其参展的展位费及特装布展费给予资助。目前共有20个境内品牌贸易型展会在资助目录范围内,东莞企业参加推荐目录以外的境内品牌贸易型展会是不在本次资助范围内的。
*详情参见:
http://www.dgboftec.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wjj/s31333/201707/1136136.htm
*受理科室:市商务局商务交流科,咨询电话:22817510、23192971